北京治疗白癜风去哪个医院 https://yyk.39.net/hospital/89ac7_registers.html 《化州市合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化州市第一中学合江校区留用地)》于年8月20日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批准(茂自然资复〔〕72号)。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年8月27日 三、公告内容 1.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原因 化州市第一中学合江校区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县域副中心“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该项目留用地涉及部分有条件建设区,有必要通过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为有效地安置失地的农民,保障农民的权益、引导失地农民安居乐业。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3号)等相关规定,需要局部调整化州市合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实际布局的合理调整。 2.有条件建设区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拟将合江镇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合江村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合计2.公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同时,将塘坑村、北岸咀村、高步村、大石头村、新车村、大鹏村耕地1.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合计2.公顷调出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不改变其地类现状。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对化州市合江镇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共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公顷,调入调出相互平衡,不增加当地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不影响。 4.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年8月20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