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补差工作已于年12月1日启动,请年1月1日至年11月20日出院且已享受医疗待遇报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领取地点后,再到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领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政策调整补差工作截止日期为年2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逾期不再受理。 请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年12月1日 赞赏 |